8月起,一批涉及网暴治理、药品监管、公平竞争、私募基金等新规将陆续实施。其中,网暴信息治理新规从规范网暴信息和账号处置、强化用户权益保护、明确法律责任等方面,为加强网暴信息治理提供有力支撑。在地方性法规方面,事关住房、医疗、户籍、失业等方面政策也在开始落地。
规范网络暴力信息和账号处置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文旅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布《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明确,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网络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机制,健全用户注册、账号管理、个人信息保护、监测预警等制度。该规定自8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完善私信规则,提供便利用户设置仅接收好友私信或者拒绝接收所有私信等网络暴力信息防护选项,鼓励提供智能屏蔽私信或者自定义私信屏蔽词等功能。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提供网络暴力信息快捷取证等功能,依法依约为用户维权提供便利。
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亮码可办”
2023年8月,住建部发布关于整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推动“亮码可办”工作的通知明确,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和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在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开具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等个人证明时,向其提供实时在线开具、后台自动查验等服务,以统一“电子码”代替原有3项纸质证明,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通知称,2023年8月底前,相关功能在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和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亮码可办”推广使用,原有纸质证明及出具方式并行使用、同时有效,过渡期1年;2024年8月起,全面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填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立法空白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8月1日起施行。为保障各类经营主体的公平竞争,条例建立了涵盖经营主体生命全周期、经营全链条的审查标准体系。例如,条例规定,有关的政策措施不得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违法设置审批程序,不得设置一些不合理的或者歧视性的准入条件,也不能通过违法设置或者授予特许经营权、限定交易等方式妨碍市场的公平准入。
《条例》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对公平竞争审查的对象、标准、机制、监督保障等作了全面、系统、详细的规定,填补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立法空白,标志着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以反垄断法为核心、内容比较完备、制度比较健全的反垄断法律体系。
私募证券基金最低存续规模降至500万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8月1日开始实施,内容覆盖私募证券基金的募集、投资、运作等环节。《运作指引》将最低存续规模降低至500万元,明确长期低于500万元规模的基金应当停止申购。
根据《运作指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一年度日均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万元,或者连续60个交易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万元情形的,应当停止申购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披露。
完善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工作
国家药监局印发《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自8月1日起施行。《裁量规则》重点在四个方面对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工作进行了完善。一是完善了裁量情形。进一步细化了从重、从轻、不予、免于处罚和情节严重的情形,对《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结合药品监管实际,明确了具体含义、认定情形、判定的主要因素。二是规范了裁量程序。强化了裁量遵循依法、全面、客观取证原则,应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强调了依法举行听证、进行集体讨论、说明裁量理由等程序。三是明确了裁量基准制定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各地药品处罚裁量基准的制定程序和规则,对制定裁量基准的原则、要求和程序作出规范,充实了罚款额度的确定、处罚到人的范围和违法所得的计算等内容。四是强化了裁量监督。要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裁量监督机制,推进典型案例指导,及时纠正违法或明显不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或行为,持续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
中药饮片标签管理更清晰
国家药监局发布《中药饮片标签管理规定》,自8月1日起施行。其中,保质期标注自2025年8月1日起实施。《规定》共22条,明晰了适用范围、总体要求、责任主体、包装要求、标签印制要求、标签内容要求、发运过程中的包装标签管理、标签额外项目、特殊中药饮片标识等相关要求。《规定》明确,在中国境内生产、经营的中药饮片,其标签应当符合本规定要求。药品生产企业自行炮制的中药饮片直接用于药品生产的不适用本规定。
考虑到监管需求以及保证中药饮片安全使用等因素,《规定》在《药品管理法》要求的基础上,对中药饮片标签内容增加了产品属性、装量、保质期、执行标准4项内容。同时明确,中药饮片内标签因包装尺寸原因无法全部标注的,至少应当标注产品属性、品名、药材产地、规格或者装量、产品批号和保质期等内容。
矿山生态修复有了国家标准
全国首批专门针对正在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的国家标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制定的4项国家标准对生产矿山“边开采、边修复”提出了具体要求,填补了该领域空白。具体为:《煤矿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金属矿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石油天然气项目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矿山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监测评价技术规范》。
据介绍,这4项国家标准,按照全过程治理修复的要求,将生态修复链条由末端治理向源头保护延伸,强调保护优先、源头防控。为矿山企业开展生态修复提供科学支撑的同时,也为政府实施有效监管提供了依据。
对优先类天然气利用方向予以保障
《天然气利用管理办法》8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天然气利用方向仍沿用“优先类、限制类、禁止类、允许类”,并补充明确了四类天然气利用方向内涵及具体工作要求,强化了政策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办法》对优先类天然气利用方向予以用气保障;对于限制类天然气利用方向不再新建、扩建相关产能;对于禁止类天然气利用方向上游企业不再满足用气需求。
在优先类、限制类、禁止类之外,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天然气利用方向为允许类,对于该类利用方向的项目,允许经营主体在落实气源和经济可持续、充分市场竞争的条件下有序发展。
自港澳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提高
关于提高自香港澳门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的公告,自8月1日起推广至除横琴“一线”口岸以外的全部进境口岸。
公告提出,对自香港、澳门进境,年满18周岁的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总值在12000元以内(含12000元)的予以免税放行。
同时,在设有进境免税店的口岸,允许上述旅客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买一定数量的免税商品,连同在境外获取的个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总值在15000元以内(含15000元)的予以免税放行。
规范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
《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8月11日起施行。《办法》所称重要商品和服务,是指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商品和服务。所称价格指数,包括某种(类)商品或服务在两个不同时期价格变动的相对数,以及某种(类)商品或服务在某一特定时期内的绝对价格水平。
《办法》提出,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可以编制发布价格指数。冠以“中国”“全国”等字样的价格指数,应当在价格指数编制方案中充分证明,信息采集点覆盖的相应商品或服务市场交易规模在全国市场中的占比,以及该覆盖面能够准确有效地反映全国市场价格情况。
湖南:预售商品房需满足四项条件
《湖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自8月1日起施行。《办法》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高层建筑工程进度达到设计形象进度的三分之一以上,其他建筑工程进度达到设计形象进度的二分之一以上,并已确定工程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河南: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广泛征求意见
河南省政府公布《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将从8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广泛征求意见。起草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起草涉及公众重大利益、公众意见有重大分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或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听证。
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起草单位应当将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15日;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
河北:调整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调整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的通知提出,在职职工门诊统筹待遇:45岁以下,医保统筹基金政策范围内年度支付限额由原2000元调整为3500元,45岁(含)以上,医保统筹基金政策范围内年度支付限额由原3000元调为45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原50%调至60%;退休职工门诊统筹待遇:医保统筹基金政策范围内年度支付限额由原3500元调为60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原60%调至70%。自8月1日起实施。
内蒙古:扩大失业保险参保范围
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失业保险实施办法》8月1日起施行。《办法》主要体现三个方面的变化。一是扩大失业保险参保范围。将城镇企业扩大为企业,将依法办理登记的社会组织及其职工、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全部纳入了参保范围。二是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在国家规定范围内,结合内蒙古实际,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了5%,并考虑大龄失业人员和夫妻双方同时失业人员的特殊困难,在上述基础上又增加了3%。三是强化失业保险基金管理。规范了失业保险基金支出项目,明确了失业保险基金实行自治区级统筹,明确了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长三角:三省一市推广户籍信息变更跨省通办
长三角户籍信息动态项目变更跨省(市)通办政策在上海和浙江试点推出。8月1日起,该举措将在长三角三省一市全面推广。据悉,目前可跨省(市)办理变更的户籍信息动态项目包括婚姻状况、文化程度、服务处所和职业、其他住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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